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各支部工作正常运转,针对目前机关党委所辖的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已满和人事变动的实际情况,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各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选举的范围和时间
本次换届选举的范围为机关党委所含的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应于2018年9月24日前完成。
二、支部委员会的组成
根据各党支部党员数量,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
三、支部委员的条件
党支部委员应由党性强、政治和业务素质好,热心党务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负责,作风正派,联系群众,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一般应有三年以上党龄,身心健康。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由副处级以上职务的人员担任。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四、党支部委员会的产生过程
选举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可先在支部范围内酝酿提名,在推荐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确定各支部委员名单后上报机关党委。在机关党委批复后,各支部将委员分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机关党委。
五、支部选举工作负责人
根据相关要求,新一届支部选举工作由上一届支部委员会负责完成,支部书记是第一负责人。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支部要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作为支部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发扬民主,顾全大局。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党员中开展一次增强党性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三)规范程序,科学运作。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党建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一定要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选举,要严肃党的纪律,杜绝一切违纪行为。
特此通知。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