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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助学专业课程免考办理流程
日期:2020-01-03 文章来源:党政机关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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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登记

(一)申请。专业开办学院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将课程免考相关细则通知到学生;由学生提出课程名考申请。专业开办学院将学生需要免考的课程导入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通用考试平台系统内,按规定上传材料,并提交校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初审。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初审考生课程申请的门次、名称及代号是否正确,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将不符合要求或者缺少材料的申请退回学院重新申请。

(三)提交。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初审、汇总各专业开办学院提交的免考申请,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省考试院,等待复审。

   二、地市级复审

学校所在地市自学考试主管部门对学校提交的免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不符合条件或者缺少支撑材料的申请退回学校,由学校决定是否重新申请;

   三、省端终审

省教育考试院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终审,并公布终审结果。

   四、学校反馈审核结果

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审核结果后,,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对当次终审情况进行汇总,将未能通过终审的免考申请及材料反馈专业开办学院,并告知原因。

学生可凭准考证登录省考试院通用考试平台系统查询免考申请办理结果。

在办理免考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南京林业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5427139。

 

附件一:

助学专业免考课程及免考材料

    一、助学专业免考课程

(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二)中国近代史纲要

(三)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英语课程,其中日语专业英语(一),其他专业为英语(二)。

(四)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计算机基础课程

(六)其他普通本科专业课程与助学专业考试计划中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大于或等于助学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也可申请免考。

    二、助学专业免考材料

(一)身份证和准考证。(专业开办学院自行组织对原件的审核,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对各院学生的身份证及准考证的审核情况进行复核)

(二)用各类证书申请免考的须提供证书原件。

(三)用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免考英语(二)的,须提供四、六级成绩单;取得该证书时的学籍已经毕业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具体要求详见免考规则)

(四)用原学历修过的课程申请免考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毕业成绩单(学籍卡)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其中,普通本科第一专业未毕业的可不提供毕业证书;已经毕业的必须同时提供所有材料,。


附件二:

助学专业免考申请注意事项

1.学籍卡或者成绩单等,里面用于免考的课程请做标记,建议可以用铅笔圈出来,或者打钩。(以免造成审核时找不到对应课程而导致审核不通过)

2.材料请横向高拍,不要颠倒。高拍材料务必清晰、完整,如果审核人员无法识别,会导致审核不通过。

3.江苏省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必须使用一键免考功能,如果是本省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证书的,不是采用一键申请的方式申请的,将不于通过,请各位务必传达到位。本省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如果采用图片上传模式的,说明证书有问题,请带上证明再上传,否则,一律不通过。(注意,如果是本省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证书,但是在系统无法关联的,那么请查验考生姓名加身份证号是否与系统考生信息相符合,如果不符合,请查明原因)

4.基本原则参照社会自考的免考规则,如有特批的免考文件,请在材料中提交或者说明。请务必附带上说明,并且该说明要有省考试院盖章,考务科备案的文件才算是材料文件。

5.一般性免考材料,毕业证书、学籍卡、四六级证书等各类证书、身份证(包括军人证等),注意,其中CET四六级证书应该和毕业证书配套使用,即CET四六级证书(成绩单)所属学校与毕业证书学校名称相同的才可以用于免考。

6.各类证件,如有正反面的,特别是具有证书等级标识的,请将等级标识的那页也拍进去。

7.如有未确定因素,请咨询学校自考办。

8.各级负责材料上传的工作人员请保证原件现场高拍仪高拍,无违规违纪事件,所有记录长期留存,发现违规现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所有记录查询以账号所有人为准。

 

附件三:

免考规则摘要

    一、课程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助学二学历的免考可照顾给予放宽到本校在校生。  

    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名称和要求相同(或高于自考)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可以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三、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除专业考试计划中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省的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不需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四、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某些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英语(一)”、“英语(二)”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物理(工)”、“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  

    五、有关证书可以免考的课程

(一)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考生,成绩达到425分,可以免考“英语(二)”。

(二)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考生,成绩达到425分,可以免考“英语(一)”。

(三)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合格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的《计算机初级应用基础》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本、专科(段)中的“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和“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

(四)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的《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的“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和“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五)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和“02317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课程。

(六)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和“00343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实践)”课程。

(七)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4732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课程和“04733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实践)”课程。

(八)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实践技能考核。

(九)持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考试成绩报告单申请免考者,其证书上考试学校应与毕业学校一致或是在助学高校取得CET4或者CET6。

(十)已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免考财务与会计(专科段)(专业代号5020297)中的“27872会计基础”(6学分)、“27873经济法概论”(5学分)和“30148会计电算化(实践)”(6学分)等三门课程。

(十一)其他在计划政策规定内的证书的免考。请提供各类证书原件,建议提前将此类证书免考规定告知省考试院自考处吕超,以免造成错审。     

    六、持证书免考的有关说明

(一)军人有关证书免考说明。参加军队系统组织的考试所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相应证书申请免考者,还应交验本人的军官证、士兵证或转业证、退伍证,以证明其确是在军队服役期间参加考试。

(二)持各类证书申请免考课程者,其证书必须是经省级考试承办机构注册登记的单位,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七、普通高校结业生、肄业生有关课程免考

    凡国家承认学历,普通高等学校的结业生或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可以用在原高校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免考自学考试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名称及要求相同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但免考课程不得超过所报专业课程计划规定课程的一半(超过一半的申请将不通过,下次重新申请)。  

    八、纪律要求

    在办理课程免考过程中,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或假材料者,一经查证,即取消免考资格,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取消其自学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历次合格成绩。相关人员依照考试作弊处理。(具体处理请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九、其他

    以上规则所提原件必须是对原件的实时系统内高拍,不允许本地拍照或学生自己拍照后上传。免考课程数不得超过课程计划总课程门数的一半,请各校把握免考门数,以免毕业审核时不允许毕业。以上规则未提及的内容,请以考试院自考处审核意见为准。

    十、补充规则(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补充)

    (一)二学历考生(普高第一专业未毕业)的免考需提供所有学期完整的成绩单,并且该成绩单需是以后有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国民教育系列)可配套的,也即该成绩为考生的毕业成绩。(本条2018年9月1日起实行)注:考生领取毕业证之前,考试院将随机抽查免考考生的最终第一专业的毕业成绩是否与免考材料相符,届时所需材料请各校做好配合工作。

    (二)原学专业选修课程的考核形式应为考试形式如果是考查或者其他形式不得用于免考。

    (三)以上所述材料不得造假,虚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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