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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业编制(含博士后)
1.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本人携带身份证(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前往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厅柜台办理(地址:南京市龙园中路碧树园86号);
2.失业保险缴纳证明(同人事代理"方法一")。
二、人事代理(含外籍教师)
方法一:下载"我的南京"APP,注册账号,点击"城市",在政务板块点击"智慧人社"、再点击"参保证明"、选择年限生成图片,打印即可;
方法二:本人带身份证(护照)、南京市市民卡前往附近区社保所自助机打印;
方法三:携带身份证(护照)、南京市市民卡前往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水西门大街61号)开通个人网上办事功能,自行登录官网,进行参保证明打印。
注:人事处劳资科每月25日集中代办一次,需代办者每月24日前将不变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开具明细时间周期告知。联系电话:85427253,联系人:庞峰,办公地点:老图书馆22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