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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通过推行党支部工作"9+X"制度体系,规范基本制度和完善特色制度,确保各项制度有效执行和落实,使机关各支部工作有规可依、有规必依,进一步增强支部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树立党员"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规范建立基本制度
重点围绕"三会一课",党支部换届选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汇报,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主题党日等9项基本制度,根据党支部自身实际,充实完善内容,细化具体要求,确保制度可执行、可落实、有成效。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定期上好党课。
1. 支部党员大会
(1)会期。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前召开,一般不宜推迟。
(2)主要职能。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听取、讨论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党员表彰处分,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选举产生新的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党支部委员等。
(3)相关程序和要求。支委会会前确定好党员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全体党员。要求全体党员参会,如因故请假,支部书记或委员应尽可能会前听取请假同志的意见,并转达给党员大会;会议一般应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围绕会议中心议题,每个党员要充分发表意见,认真讨论。需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应提出具体要求,需要作出决议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决议。会议通过决议时,需有半数以上党员参加,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的党员表决同意,方能生效。会议需做好记录。
2. 支部委员会会议
(1)会议次数。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项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制定本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支部工作、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等。
(3)相关程序和要求。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支委会成员参加。支部委员会对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会议应认真做好记录。
3. 党小组会
(1)会议次数。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达党内文件和党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检查执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状况,向支部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
(3)有关要求。党小组长会前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委员沟通,确定会议的内容、方法,并通知党员做好准备。党小组长应掌握好中心议题,善于启发,引导党员围绕议题展开讨论。会议应认真做好记录。
4. 党课
(1)党课次数。一般每三个月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安排。
(2)主要内容。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基本教材,学习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知识、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3)相关要求。可以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党课要紧密联系实际,教员可由党支部委员担任,也可以外请外聘。
(二)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1.党支部委员会职数和设置。一般情况下,职数应为单数,3-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可分别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支委多的还可设副书记、青年委员、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2.换届选举程序
(1)党支部委员提名和产生程序。召开支委会确定下届委员会名额、构成原则、委员候选人条件、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办法并向机关党委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应实行差额选举(一般差额20%以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上述人选进行考察并报机关党委审查;支委会向党员大会说明预备名单酝酿产生情况,提请大会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2)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程序。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如达不到4/5,会议无效。主持人说明到会党员人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通过选举办法,宣布候选人名单;推选监、计票人选;发选票,说明填写注意事项;投票;清点选票,宣布选举是否有效;计票;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3)党支部选举结果审批。选举产生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应报机关党委批准;选举情况和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名单及分工报机关党委备案。
(三)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委会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1.会议次数。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会前准备工作。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每个党员的思想状况,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而泛泛谈工作的"工作汇报会"。
3.会议内容和程序。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带头结合主题做对照检查发言,认真检查自己学习、工作情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听取党员的批评意见。之后每位参会党员围绕主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4.会后整改和汇报工作,党支部要将会议情况及时向机关党委汇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是指同志之间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形式,是党的组织生活不可缺少的一种手段。谈心谈话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化解矛盾,增进团结。
1.谈心谈话的次数。每年不少于1次。
2.谈心谈话的分类。一类是个别谈心,指书记与委员之间、委员与委员之间、委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两个人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活动;一类是集体谈心,指3个人以上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活动。
3.相关要求。应准备充分,明确谈心谈话主题,做到"四清楚",即思想状况清楚,前因后果清楚,社会关系清楚,有关资料清楚;审时度势,把握好谈心时机;选择好谈心场合和方式;恰当地运用谈心情感,一是真挚诚恳、赤诚相见,二是作风民主、会听善解,三是坚持原则、不姑息迁就,四是耐心细致,持之以恒;掌握谈心的语言艺术,多用实用、朴实、通俗的语言,深入浅出,做到情、理并茂;确定好最佳谈心人选。
(五)党员汇报和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1.党员汇报制度。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是健全和完善党支部生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密切党组织与党员联系,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和监督的一项重要活动。
(1)汇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组织交给任务的情况;近期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参加党支部活动和缴纳党费情况;遵守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情况;了解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对党组织或任何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2)相关要求。党员应主动自觉、实事求是向党组织汇报;党支部要教育启发党员向党讲真话、讲心里话,对党员汇报的思想情况要认真分析,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合理的要予以采纳,对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对存在的不足及时热情地指出和帮助;党支部必须健全配套措施,及时安排召开组织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党员汇报进行记录。
2.请示报告制度。党支部每年度要对照本年度的工作安排,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可结合年度工作总结一并进行。党支部书记要报告履行支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接受群众监督。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党支部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活动。
1.活动次数。一般一年一次。
2.基本内容。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理想信念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站在改革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是否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3.活动程序。对党员普遍进行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有党章以及中央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等;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评议内容进行自我评价,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互评,指出问题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采取发放民主测评表等方式,组织党员测评;可邀请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支委会综合党内外评议意见,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评议等次,报机关党委审核后,向本人反馈。对优秀的党员,予以表扬或表彰;对合格党员,予以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稳妥慎重作出组织处置。
(七)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1.原则和纪律。坚持个别吸收原则,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按必要的程序办理。不允许搞不正之风,通过不正当手段发展党员。
2.工作程序。
(1)党组织在收到入党申请人的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与之谈话,了解基本情况;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机关党委备案。
(2)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机关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
(3)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审查后,报机关党委预审。预审合格后,由支委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机关党委审批。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通过后报机关党委审批。
(5)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八)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重要工作,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1.党员交纳党费的要求。党员本人应亲自缴纳,一般不允许代交;按月交纳,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视为自行脱党;按标准交纳,不可以少交,自愿多交不限。
2.党费标准。
(1)党员党费缴纳基数。缴费基数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个人所得税-失业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2)缴费比例。缴费基数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党费比例为0.5%;缴费基数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党费比例为1%;缴费基数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党费比例为1.5%;缴费基数10000元以上者,交纳党费比例为2%。
(3)党费管理和使用要求。专人管理,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专人负责;专立账目,及时统计,凭证收支,按月上缴;定期报告,定期检查;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党费的使用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征得机关党委同意,在规定的范围内开支。
(九)主题党日制度
主题党日是便于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有效形式。
1.活动次数。每月1次。
2.活动形式。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也可由机关党委统一协调组织,鼓励机关部门与联系学院支部、机关不同部门党支部联合开展活动。
3.主要内容。一是学习教育。以党性教育为核心,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史国史、党性党风、政治理论、业务技能的学习以及理想信念、党风廉政教育等,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二是组织生活。结合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学习党的先进理论、传达上级党组织决议、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学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讨论发展党员、党内表彰处分等需经全体党员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三是社会实践。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找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重点围绕立德树人目标,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开展参观交流、志愿服务、义务劳动、困难帮扶、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四是党内关爱。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切实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相关要求。党支部要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组织党员以集中学习为主,突出政治功能,结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群议事和联系服务群众等开展活动,坚决避免庸俗化、随意化、娱乐化; 要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党日活动的,要按照规定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要认真记录活动开展情况;要做好活动宣传,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特色做法、成功经验。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分类建立完善支部特色工作制度
各支部着眼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工作目标。结合部门业务特色,加强探索创新,按照务实管用、简便易行原则,分类建立完善符合学校实际、富有本支部特色的工作制度(X),如校史校情专线教育,公文、新闻写作论坛、机关效能提升研究、助推青年教工成长计划等工作。
四、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9+X"制度体系建设,支部书记和支委会班子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带头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带头执行落实各项制度,加强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