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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根据情况填写:《南林大慰问职工补助申报审批表》、或《南京林业大学困难(特困)教职工情况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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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初审并由基层工会主席签字,分党委(总支)盖章。
校工会成立工作小组进行复核、审议确定补助金额。
教职工本人或基层工会到工会财务室办理领取手续。
受理科室:工会办公室(行政4号楼219室)
受理人: 陆磊
联系方式:85427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