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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每年四月下旬向全校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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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补助条件(详见《南京林业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管理暂行办法》)的教职工填写南京林业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爱心互助基金补助申请表(一式二份)以及年度住院明细(上年5月1日至本年4月30日),在职人员交至校综合门诊部主任办公室,电话:85428354;离退休人员交至离退休工作处。
南京林业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爱心互助基金补助申请表(见工会网站【资料下载】中【表格下载】栏内)
南京林业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见工会网站【工会介绍】中的【规章制度】栏内)
校综合门诊部进行复核、审议确定初步补助名单金额。
校工会负责在职人员资格审查
离退休处负责离退休人员资格审查
校大病医疗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
拟发放对象、补助金额公示7天
基金管理办公室将公示后发放对象、金额报财务处打卡发放
受理科室:校综合门诊部主任办公室
受理人: 狄昌文
联系方式:85428354